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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编·卷一(第2页)

杜少陵诗云:“小儿学问止《<a href=/zzbj/299>论语</a>》,大儿结束随商贾。”盖以《论语》为儿童之书也。赵普再相,人言普山东人,所读者止《论语》,盖亦少陵之说也。太宗尝以此语问普,普略不隐,对曰:“臣平生所知,诚不出此。昔以其半辅太祖定天下,今欲以其半辅陛下致太子。”普之相业,固未能无愧于《论语》,而其言则天下之至言也。朱文公曰:“某少时读《论语》便知爱,自后求一书似此者卒无有。”

林勋,贺州人,绍兴中登进士第。尝进《本政书》,欲渐复三代井田之法。大略谓:五尺为步,步百为亩。亩百为顷,顷九为井。井方一里,井十为通,通十为成。成方十里,成十为终,终十为同。同方百里,一同之地,提封万井,实为九万顷。三分去二,为城郭市井、官府道路、山林川泽,与夫硗确不毛之地。定其可耕与为民居者三千四百井,实为三万六百顷。一顷之田,二夫耕之。夫田五十亩,余夫亦如之,总二夫之田,则为百亩。百亩之收,平岁为米五十石,上熟之岁,为米百石。二夫以之养数口之家,盖裕如矣。总八顷之税,为米十有六石,钱三贯二百文,此之谓什一。井复一夫之税,以其人为农正,掌劝督耕耨赋税之事,但收十有五夫之税,总计三千四百井之税,为米五万一千石,为钱一万二千贯,以此为一同之率。一顷之居,其地百亩,十有六夫分之。夫宅五亩,总十有六夫之宅,为地八十亩。余二十亩以为社学场圃,一井之人共之,使之朝夕群居,以教其子弟。然贫富不等,未易均齐,夺有余以补不足,则民骇矣。今宜立之法,使一夫占田五十亩以上者为良农,不足五十亩者为次农,其无田而为闲民,与非工商在官而为游惰末作者,皆为驱之使为隶农。良农一夫以五十亩为正田,以其余为羡田。正田毋敢废业,必躬耕之。其有羡田之家,则无得买田,唯得卖田。至于次农,则无得卖田,而与隶农皆得买羡田,以足一夫之数,而升为良农。凡次农隶农之未能买田者,皆使之分耕良农之羡田,各如其夫之数,而岁入其租于良农。如其俗之故,非自能买田及业主自收其田,皆毋得迁业。若良农之不愿卖羡田者,宜悉俟其子孙之长而分之,官毋苛夺以贾其怨。少须暇之,自合中制矣。其书大略如此。朱文公、张宣公皆喜其说,谓其有志复古。然今时欲行经界,尚以为难,况均田乎?

横渠《西铭》曰:“大君者,父母之宗子。”其说本于召公。《召诰》曰:“有王虽小,元子哉!”又曰:“皇天上帝,改厥元子。”元子即宗子也。武王誓师之辞曰:“聪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”余谓父母之说,不如元子宗子之说意味深长。盖谓之元子宗子,则天父地母,临之于上,诸弟之颠连无告者,责望于下,非特侧然于同胞之爱,且有所严惮而不敢隳其职分矣。

李强父为昭文相,尝出六和塔,题诗云:“往来塔下几经秋,每恨无从到上头。今日登临方觉险,不如归去卧林丘。”强父为相清正,谨守规矩,自奉如寒士,书卷不释手,薨于位,谥文清。

嘉定间,杨伯子为湖州守,弹压豪贵,牧养小民,治声赫然,为三辅冠。郡之士相与肖像祠于学宫,与工部<a href=/shishu/431>尚书</a>戴少望并祠。伯子意不悦,会除浙东庾节,将行,辞先圣先师礼毕,与教官诸生坐于讲堂,命取所祠画像来,题诗其上云:“面有忧民色,天知报国心。三年风月少,两鬓雪霜深。更莫留形迹,何曾废古今。不如随我去,相伴老山林。”遂卷藏而行。当时士子有戏和其诗者,末句云:“可怜戴工部,独树不成林。”

陆士规布衣工诗,秦桧喜之。尝挟秦书干临川守,馈遗不满意,升堂骂。守惧,以书白秦自解。秦怒陆甚,陆请见,不出。然犹令其子小相者见之,问其近作。陆诵其《黄陵庙》一绝云:“东风吹草绿离离,路入黄陵古庙西,帝子不知春又去,乱山无主鹧鸪啼。”小相入诵之。秦吟赏再四,即命请见,待之如初。

宗杲论禅云:“譬如人载一车兵器,弄了一件,又取出一件来弄,便不是杀人手段。我则只有寸铁,便可杀人。”朱文公亦喜其说。盖自吾儒言之,若子贡之多闻,弄一车兵器者也。曾子之守约,寸铁杀人者也。

杜少陵诗云:“风含翠筱娟娟净,雨襄红蕖冉冉香。”上句风中有雨,下句雨中有风,谓之互体。杨诚斋诗云“绿光风动麦,白碎日翻池”亦然,上句风中有日,下句日中有风。

韩文公作《欧阳詹哀词》云:“詹,闽人也,父母老矣,舍朝夕之养以来京师。其心将以有得于是,而归为父母荣也。虽其父母之心亦然,詹在侧,虽无离忧,其志不乐也。詹在京师,虽有离忧,其志乐也。”山谷《送秦少章从苏公学》云:“斑衣儿啼真自乐,从师学道也不恶。但使新年胜故年,即如常在郎罢前。”后山云:“士有从师乐,诸儿却未知。欲行天下独,信有俗间疑。秋入川原秀,风连鼓角悲。目前豚犬类,未必慰亲思。”二诗皆用韩意,而后山之味永。陆象山云:“男子生而以桑弧蓬矢,射天地四方,示有四方之志,此其父母教之望之第一义也。颜子之家,一箪食,一瓢饮,在人不堪忧之地,而其子乃从其师周游天下,履宋、卫、陈、蔡之厄,而不以为悔。此岂俚俗之人、拘曲之士所能知其义哉!盖诚使此心无所放失,无所陷溺,全天之所予而无伤焉,则千万里之远,无异于亲膝。不然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”象山此说,尤更精透。

有僧住山,或谋攘之。僧乃挂草鞋一双于方丈前,题诗云:“方丈前头挂草鞋,流行坎止任安排。老僧脚底从来阔,未必枯髅就此埋。”余谓士大夫去就亦当如此。杨诚斋立朝时,计料自京还家之裹费,贮以一箧,钥而置之卧所。戒家人不许市一物,恐累归担,日日若促装者。余又闻昔有京尹,忘其名,不携家,唯弊箧一担,每晨起,则撒帐卷席,食毕,则洗钵收箸,以拄杖撑弊箧于厅事之前,常若逆旅人将行者。故击搏豪强,拒绝宦寺,悉无所畏。余曩在太学,尝馆于一贵人之门。一日,命市薪六百券,有卒微哂,谓其徒曰:“朝士今日不知明日事,乃买柴六百贯耶!”余因窃叹:士大夫之见,有不如此卒者多矣。

刘平国云:“奏疏不必繁多,为文但取其明白,足以尽事理,感悟人主而已。”此论极好,如《伊训》、《说命》、《无逸》、《立政》所未论,只如诸葛孔明《前》、《后出师表》,何尝费词!近时如张宣公自都机入奏三札,陆象山为删定官轮对五札,皆可法。

自古士之闲居野处者,必有同道同志之士相与往还,故有以自乐。陶渊明《移居》诗云:“昔欲居南村,非为卜其宅。闻多素心人,乐与数晨夕。”又云:“邻曲时来往,抗言谈在昔。奇文共欣赏,疑义相与析。”则南村之邻,岂庸庸之士哉!杜少陵在锦里,亦与南邻朱山人往还,其诗云:“锦里先生乌角巾,园收芋栗不全贫。惯看宾客儿童喜,得食阶除鸟雀驯。秋水才深四五尺,野航恰受两三人。白沙翠竹江村暮,相送柴门月色新。”又云:“相近竹参差,相过人不知。幽花欹满迳,野水细通池。归客村非远,残尊席更移。看君多道气,从此数追随。”所谓朱山人者,固亦非常流矣。李太白《寻鲁城北范居士误落苍耳中》诗云:“忽忆范野人,闲园养幽姿。”又云:“还倾四五酌,自咏《猛虎词》。近作十日欢,远为千岁期。风流自簸荡,谑浪偏相宜。”想范野人者,固亦可人之流也。

《<a href=/zzbj/304>列子</a>》曰:“仲尼废心而用形。”渊明诗云“形迹凭化往,灵府长独闲”,说得更好。盖其自彭泽赋归之后,洒然悟心为形役之非,故其言如此。果能行此,则静亦静,动亦静,虽过化存神之妙,不外是矣。谓渊明不知道,可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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