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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本身就是下半身动物,而对饶宗俊这样的人来说,性爱中只要舒服就好。而且不能反抗,那就只有享受。何况,他一直对唐浚浦很感兴趣。
现在看来,不仅脸长得是他钟意的类似,身体也绝对让人满意。虽然跟预想中的有些出入,不过总得来说,还是一场让人“欲仙欲死”的性爱。
饶宗俊在床上躺了两天。
那天晚上做完之后他晕过去了。是被唐浚浦做晕的还是被唐浚浦最后一句话气晕的,他已经不想去追究了,因为没什么好争的,两个原因都够丢人的。
唐浚浦把他扛回别墅的时候,饶宗俊的脚肿得已经从“旺仔小馒头”变成“山东大馒头”了。
“喂!我说你那天后来是怎么帮我清洗的?”趴在床上,饶宗俊一脸审问嫌疑犯的表情和语气问。
“你让人叫我来就是为了问这个问题?”唐浚浦坐在一旁的沙发上,一边点烟一点说。
佣人十万火急地跑到书房里找他,搞得他以为饶宗俊快要坚持不住了。因为从那天晚上开始,饶宗俊就发烧了。
用饶宗俊的话说就是:脚肿了,那里也肿了,又被蹂躏了一晚上,不发烧才怪。
因为回到别墅已经是三更半夜了,唐浚浦也不想再叫醒佣人,而且他扛着饶宗俊,后者不醒人世、赤身裸体不说,身上沾满了可疑的白色液体,是人一看就能明白他们做了什么。
早知道就先把他在湖里洗洗再带回来了。(饶宗俊:真狠毒啊!)
倒也不是怕被人知道,在这里他是主人,他想做任何事都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眼光,但问题是他现在吃掉的人是饶宗俊,以他们平时相处的情况,别人十有八九会怀疑是他强奸了饶宗俊。
为了不引起误会,唐浚浦还是选择自己来帮饶宗俊做事后清洗。他没做过这种事,但看着从饶宗俊股缝里缓缓流到他大腿上的精液,一想到那是自己射进去的,唐浚浦还是会有种莫名的兴奋感。
手指伸进那个已经红肿不堪的地方时候,饶宗俊无意识的低喘让他差点把持不住。不过看浴缸里的人眉头紧皱一脸痛苦,还有那只肿得像猪脚一样的脚,唐浚浦还是很有自制力地压下了欲望,继续帮他清洗。
再做下去的话就是禽兽了。
“禽兽啊------禽兽------”昏迷中的饶宗俊突然声音颤抖着说了一句。
唐浚浦一愣,终于忍不住笑了一声。
“白痴。”
不过饶宗俊身体素质倒还可以,只烧了一晚上就退烧了。但肿起来的脚却还是要养一阵子才能好,毕竟“伤筋动骨一百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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