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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走吧,该去见见那几位真正的硬骨头了。”
城南驿站,三更天。
这里本该是丈夫都不愿意路过的偏僻地界,今晚却亮着一盏孤灯。
屋内没有炭火,冷得像个冰窖。桌上只摆着一坛酒,三个粗瓷大碗。
围坐在桌边的三个老头,头发花白,身形佝偻,身上的棉袍洗得发白,甚至还带着几个显眼的补丁。
这要是放在大街上,没人会多看一眼,只会当成是等着施粥的流民。
但这三人若是穿上铠甲,整个大夏北疆都要抖三抖——前骠骑大将军魏无忌,前神机营总兵李敢,前步兵都统赵破奴。
他们是被皇帝一杯毒酒赐死的“前朝余孽”,也是今晚夏启一定要撬动的基石。
“这就是那个把御河炸了个底朝天的七皇子?”魏无忌浑浊的老眼一抬,目光如刀,哪怕手里只捏着几颗花生米,那股子从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杀气也藏不住。
夏启没废话,径直走过去,拍开手里那坛酒的泥封。
一股浓烈到近乎辛辣的酒香瞬间溢满小屋。
这不是这个时代那种浑浊发酸的米酒,而是经过三次蒸馏提纯、度数高达六十度的“烧刀子”。
透明的酒液倾入碗中,清澈得像此时窗外的月光。
“好烈!”李敢耸了耸鼻子,还没喝,那张红脸膛就已经泛起了光,“这味道,比娘们唧唧的御酒带劲!”
“此酒名为‘破阵’。”夏启给自己也倒了一碗,没坐下,就这么站着举起碗,“烈如火,却澄如水。可惜朝堂上那位,只看得见火能伤人,却看不见水能载舟。”
三个老头的手停在半空。这话里的意思太露骨,露骨到近乎谋反。
“殿下今晚唱这么大一出戏,不会就是为了请我们几个老废铁喝顿酒吧?”赵破奴眯起眼,手指在桌沿上无意识地敲击着某种行军鼓点。
“废铁若是炼好了,就是杀人的钢。”夏启仰头,一口干掉了碗里的烈酒。
喉咙里像吞了一团火,一直烧到胃里,但他面色不变,将空碗重重顿在桌上,“北境缺教头,缺能把泥腿子练成狼群的头狼。三位若是觉得这酒还能入口,不妨去北方看看,看看那里的兵,是不是还留着咱们大夏人的脊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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