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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思乱想了一通,也没什么头绪,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。
随即,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,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——
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,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。
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……
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,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。一直以来,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……
额头抵在墙壁上,我低声爆了句粗。
该死。
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,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,回到卧室,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。
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。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,方应琢还要更老派,他用钢笔,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,发出悦耳的沙沙声。
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,棱角分明,笔画险峻,像瘦金,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,很美观。
正经人谁写日记啊?我不禁想。
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,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,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。
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,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。在社交平台上,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,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,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,撕碎、烧尽,这样倒也罢了,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,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?
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。
不过人生总有例外。读高中的时候,我有过一个笔友,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。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,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,我们以班级为单位,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,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,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。
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,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,对方叫非北,而我叫逐青。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,但毋庸置疑的是,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,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,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。
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,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,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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